標題:
抽象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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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tonyh
時間:
2016-3-5 17:11
標題:
抽象類別
本帖最後由 tonyh 於 2016-3-5 18:03 編輯
在設計Java程式時,當程式設計者希望基礎類別只是用來被衍生類別繼承,而不希望真正產生一個基礎類別的物件,此時就可以將基礎類別宣告成抽象類別。
所謂抽象類別(Abstract Class)是指無法建立物件,只能被衍生類別繼承的一種特殊類別,而在抽象類別裡可以宣告抽象方法(Abstract Method),抽象方法是一個尚未完全實作的方法,表示一個方法原型,必須在衍生類別中撰寫方法的實作內容。
關於抽象類別的幾個重點歸納如下:
1. 包含抽象方法的類別一定要宣告為抽象類別。
2. 抽象類別有建構子,但無法產生物件實體。
3. 抽象類別可同時包含抽象方法與一般方法,也可以完全沒有抽象方法。
4. 抽象類別一定要被繼承,而抽象方法一定要被改寫。
5. 若衍生類別中有任何一個抽象方法沒有被實作,則必須將該類別也宣告為抽象類別,以便強迫更下層的類別在繼承它後,實作剩餘沒有被實作的抽象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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